成員
第二條 本會組織如下:
一、本會置委員十五人,任期一年,得連任之。
二、校長為主任委員,教務主任、學生事務處主任、諮商輔導中心主任、總務主任、秘書室主任、人事室主任、學生代表由學務處推派代表產生、家長會代表由家長會推派委員產生;學生家長代表為當然委員計9位,餘由秘書室彙整歷屆性平委員及取得教育部專業調查訓練合格人員(含初或進階),簽請校長遴聘之。其中女性及曾任本校性平委員之委員數應占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。
三、委員於任期間因職務變動或因故出缺時,由新任者接任或由校長補聘之,其任期至原任期屆滿之日為止。
四、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,由秘書室主任兼任。
一、本會置委員十五人,任期一年,得連任之。
二、校長為主任委員,教務主任、學生事務處主任、諮商輔導中心主任、總務主任、秘書室主任、人事室主任、學生代表由學務處推派代表產生、家長會代表由家長會推派委員產生;學生家長代表為當然委員計9位,餘由秘書室彙整歷屆性平委員及取得教育部專業調查訓練合格人員(含初或進階),簽請校長遴聘之。其中女性及曾任本校性平委員之委員數應占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。
三、委員於任期間因職務變動或因故出缺時,由新任者接任或由校長補聘之,其任期至原任期屆滿之日為止。
四、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,由秘書室主任兼任。
第一屆96學年度性別平等委員會名單.pdf
第二屆97學年度性別平等委員會名單.pdf
第三屆98學年度性別平等委員會名單.pdf
第四屆99學年度性別平等委員會名單.pdf
第五屆100學年度性別平等委員會名單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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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屆102學年度性別平等委員會名單.pdf
第八屆103學年度性別平等委員會名單.pdf
第九屆104學年度性別平等委員會名單.pdf
第十屆105學年度性別平等委員會名單.pdf
第十一屆106學年度性別平等委員會名單.pdf
第十二屆107學年度性別平等委員會名單.pdf
第十三屆108學年度性別平等委員會名單.pdf
第十四屆109學年度性別平等委員會名單.pdf
第十五屆110學年度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名單.pdf
第十六屆111學年度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名單.pdf
第十七屆112學年度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名單.pdf
第十八屆113學年度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名單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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